A、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B、
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C、
税务机关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
D、
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
E、
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