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名制管理,对于规范总分包单位双方的用工行为,杜绝非法用工、减少劳资纠纷,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承包人按规定只能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工程款,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支付,但可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
劳务作业人员的考勤主要由劳务分包队伍自己负责,项目部劳务员进行监管。
劳务分包企业工人的工资表应有下列人员或单位的签章( )。
劳务人员( )是反映总包方是否按照规定即时结算和支付分包方劳务费的依据,也是检查分包企业劳务作业人员能否按时发放工资的依据。
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承包人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劳务工人本人手中,限期回收有工人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报( )存档备查。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 )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
为了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制止拖欠劳务人员工资行为的发生,确保劳务人员维权渠道畅通,扎实做好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工作,建筑施工现场须设立( )。
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
分包单位结算工作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期保证按时、准确、详实、资料齐全(劳务分包方)。
( )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的行为。
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劳务员)对比施工现场人员流动情况,将施工现场人员考勤情况与现场花名册进行核对,确定人员增减情况,编制( ),及时掌握劳务人员的流动情况。
劳务分包企业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到当地建委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领取《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后,按照( )原则,选择一个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邮政储蓄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进行备案。
劳务人员考勤表由施工班组编制,用工单位(分包)劳务员确认,每月汇总建立劳务人员月考勤表后,向( )公示;公不无异议后,每月上报总包单位备案。
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双卡”是指工作卡和工资卡。
劳务队伍管理人员请假必须经劳务分包项目经理和( )的批准,在“去向板”上填写去向。
劳务费是支付( )的来源,相关单位要按月结算。
劳务分包作业完工并经承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内向承包人提交完工结算申请单和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在收到完工结算申请单之日( )内予以审核确认。
分包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提交原件一式( )。
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必须要求施工队伍负责人在人员进场后3日内,将务工人员( )进行审核,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人员注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