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设工程选用国外企业生产的消防产品时,该产品应当取得我国3C认证证书或者国外认证证书。
消防救援机构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支队对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检查,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填写《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
对于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应当进行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消防产品,应当查验其是否具备型式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
实施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人员签名。
对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当现场将判定结论送达被检查人。
被检查人对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结论有异议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五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样品送符合法定条件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三日内,将检验报告交给被检查人。
消防产品监督检验抽取的样品由被检查人无偿供给,其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消防产品监督检验费用,首次送检的在规定经费中列支,异议复检的由被检查单位支付。
被检查人对消防产品检验结果有异议,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第7日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被检查人对消防产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组织监督检查的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消防救援机构受理被检查人提出的消防产品异议复检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重新封样送检。
消防产品异议复检申请以一次为限。
消防产品异议复检合格的,费用列入监督抽查经费;不合格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