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不用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
需要改变既有公路与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交叉方式的,由改建方承担建设费用。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时,需经过公路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上路行驶。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向除消防和卫生急救车之外的通行车辆收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采取措施,疏导交通。
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交通部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等设施的抢修任务。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处5万元以上罚款;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路。
非法生产.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的,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车辆装载物体过长时,装载物如需触地拖行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