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库管理办法》(太铁安监〔2022〕79号)文件,()作为安全风险管控效果评价、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领导人员挂牌督办选题以及事故故障分析追责等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铁路运输企业每年由()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全过程风险辨识。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在风险辨识研判和分级之后,铁路运输企业、专业部门、站段要分别建立健全()。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铁路运输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专业部门、站段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是指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旅客列车冲突、脱轨、火灾、爆炸或重大经济损失,或引起媒体和公众强烈关注的安全风险。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是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其它列车冲突、脱轨、火灾、爆炸或较大经济损失,或引起媒体和公众普遍关注的安全风险。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各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全过程安全风险研判,并公布本层级安全风险库。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集团公司组织,每月对()项较大及以上风险管控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对较大及以上风险管控情况覆盖检查一遍,全面掌握安全风险管控状态。
根据集团公司《违章指挥负面清单》(太铁安监〔2022〕183号)文件,对违章指挥实行“零容忍”,发现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签发()进行考核。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当安全风险变化转移或安全风险管控效果不好、安全问题凸显,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时,集团公司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相关部门对单位,单位对车间要下发()。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是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发生安全险情,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安全风险。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太铁安监〔2020〕147号)文件,()是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中止行车,或设备设施故障的安全风险。
2021年11月7日太原电务段两名职工违章上道作业,被快速通过的动车组撞轧身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A类事故,在这起事故中,()是第一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