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崭新的发展时期
社会民众的教育法律意识通常是一个国家教育法律状况的总反映
教育的法律法规在追求稳定性的同时,还要保证适用性
制定、认可均是法律产生方式
涉及到人的思想、认识信仰等方面的社会关系,法律无法也没必要进行调整
法通过义务性规范来进行非确定性指引
法律上讲的权利就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的权利,即人权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因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
对普通公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不仅是要让每个公民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公民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规的调整对象是教育社会关系,即在教育活动中人们之间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宪法在一个国家内是高于任何组织的章程的,因为它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
我国的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教育法规是推行教育道德的有效手段,其对教育道德水平的提高有着积极作用
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