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 )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 )、住宿、旅游四大类。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 )的( )以上。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中的旅游业是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两类。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了免征增值税政策,且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 )。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辽宁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增值税。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辽宁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增值税。
辽宁省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我省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 )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
辽宁省疫情期间施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对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 )个月。
辽宁省疫情期间施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享受免征政策的企业应按( )据实正常申报,并足额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
由于疫情影响,致使参保单位( )连续( )个月以上累计亏损且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的,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