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调查人员、审查人员在对贷款开展贷款调查和审查时,均应扫码确认评估报告的真实性。
农合机构客户需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事项,由客户根据资产评估种类、评估机构资质和执业(准入)范围、服务质量和效率等在评估机构备选库中自主选用,各县级农合机构不得为客户指定评估机构,不再另外层层准入。
农合机构认为评估机构的价值评估存在问题的,可要求评估机构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解释,必要时可退回重评。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融资担保公司可以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不得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条件。
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在支付时需严格执行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可以将信贷资金转入担保机构账户。
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严禁与未经过准入的担保机构进行业务合作。
融资担保公司对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县级农合机构每年要对管辖的担保机构进行评级,并依据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授信额度。
担保机构的日常检查,现场检查至少每年一次,通过与担保机构管理人员会谈、收集最新的财务报表等形式。
融资担保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应当自提供担保之日起(2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被担保人或者第三人以抵押、质押方式向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有关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融资担保公司Ⅰ级资产、Ⅱ级资产之和不得低于资产总额扣除应收代偿款后的70%;Ⅰ级资产不得低于资产总额扣除应收代偿款后的20%;Ⅲ级资产不得高于资产总额扣除应收代偿款后的30%。
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之和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