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伤数据有明显伤损回波,数据回放人员未发现或未及时通知探伤工区复核,属于特别严重违章内容。
未探伤区段,虚报完成、弄虚作假,属于特别严重违章内容。
探伤发现伤损设备未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科室,属于严重违章内容。
对探伤回放发现的疑似伤损未及时进行现场复核,属于严重违章内容。
现场作业前,未按要求标定探伤灵敏度,仪器故障时未立即停止作业,在未修复前上道作业,属于严重违章内容。
焊缝、道岔手工探伤,扫查范围、探头种类的选择未执行行业标准、集团公司和段相关技术要求,属于严重违章内容。
探伤记录、伤损复核弄虚作假,属于严重违章内容。
严格执行段安全管理文件,抓好班组安全管理,按规定组织召开工区安全分析会,并对工区发生的各类违章问题专题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问题落实,抓好职工遵章守纪教育,属于探伤工区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探伤、轨道检查小车在胶济线与胶济客专并行(线间距小于6.5米)地段、通讯不良、瞭望不良、长度500米及以上的隧道、高站台等下道避车困难地段作业时,应纳入天窗点内实施。
双线区段小车作业时,推行方向要面迎本线来车方向,随车防护员要位于小车前方位置。探伤小车在左右两股钢轨上推行相距距离可以过远。
张东线41km132m至89km041m(V>90km/h)区段,正线、正线道岔可以安排点外钢轨探伤小车、轨道检查小车检查作业。
客车径路重伤设备漏探,属于探伤工岗位安全红线,
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
点外作业原则上不得跨线,确需跨线时,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必须进行联系,确认无车时方可跨线,并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以及“手比、眼看、口呼”制度,严禁来车前抢越。
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要采取有效互控措施,防止人员避车期间盲目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