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6立方米。
厂房内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20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0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0m。
厂房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6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
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35m。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单台消防水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宜大于300L/s。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50g/平方米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单位所属人员行为不符合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