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教材报订及调整的管理规定》:各店须严格按照教学用书公司规定的时间上报订数,在报订截止时间内可随时调整订数,每个品种订数准确率达到90%以上(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订数准确率达到85%以上)。
50、《教材报订及调整的管理规定》:各店在报订截止时间内上报的订数,按正常折扣发货;超过报订截止时间上报的原始订数,扣减发货折扣,按80折发货,后续添单订数也在80折基础上发货。
51、《教材报订及调整的管理规定》:开学前,每个店同一品种添单次数超过4次(小一、初一、高一年级5次)以后的添单订数按81折发货,教学用书公司保证供货。
52、《教材报订及调整的管理规定》:开学前,同一品种一次或几次添单订数累计超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订数总数的10%(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为15%)时,添单订数按81折发货,教学用书公司保证供货。
53、《教材报订及调整的管理规定》:开学后添单订数(秋季9月3日后,春季正月十八后)按81折发货。
54、《教学用书公司教材印装质量检验办法》:质检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进行记录并反馈,及时处理,决不允许发放有质量问题的教材。
55、《教学用书公司教材印装质量检验办法》:市县店应建立健全库房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设立专管人员进行日常收发货业务,成立质检小组,完善库房管理。
56、《教学用书公司教材印装质量检验办法》:统编三科教材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和初中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单独进行质检登记。三科统编教材品种按100%抽检,不得漏检。
57、《教学用书公司教材印装质量检验办法》:按照收货品种进行全品种检查。对所有入库教材按照收货数量的3%进行抽查检验。
58、占用册数会影响录入实盘数。
59、向省店上报订数时货源项可以不选,自动默认为省店货源。
60、订数和省店订数不一致,查询向省店报订-只有“有效“时省店才收到订数。
61、非同一个月的到货数据,不能做到货批次合并,否则会影响财务做账。
62、做完添单处理还需要做配发确认才算销售了。
63、要发旧存就必须做征订书目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