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在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兼职。
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其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