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84条规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 )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87条规定:对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的频次规定是(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709条规定:指战员在灾区工作1个呼吸器班后,应当至少休息( )h。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676条规定: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30min。(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79条规定:在有油气爆炸危险的矿井中,各个地点应定期采样检测(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717条规定:迅速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不能恢复,应当利用压风管、水管或者打钻向被困人员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51条规定: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 )m 内,不得有烟火或者用火炉取暖。通风机房位于工业广场以外时,除开采有瓦斯喷出的矿井和突出矿井外,可用隔焰式火炉或者防爆式电热器取暖。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60条规定:( )矿井应当将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703条规定:煤矿发生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 )任总指挥。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必须作为救援指挥部成员,参与制定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具体负责指挥矿山救护队实施救援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715条规定:恢复突出区通风时,应当以最短的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巷。回风井口( )m 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监视。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66条规定: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安排生产计划时,应当同时安排防火灌浆计划,落实灌浆( )灌浆浓度和灌浆量。(多选)(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87条规定:矿井应当每( )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716条规定:尽快恢复灾区通风,加强灾区气体检测,防止发生瓦斯爆炸和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82条规定: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当超过泵房房顶( )m。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691条规定:突出与冲击地压煤层,应当在距采掘工作面( ) 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1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当可供5~8人使用,平均每人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