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
背书由被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前手应当对其直接后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
票据的善意取得是指,当事人通过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善意地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有效票据。( )
票据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对持票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
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背书所附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汇票背书时允许部分背书或将金额转让背书给二人以上。( )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
代理付款人可受理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为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汇票。( )
2010年3月6日A签发支票一份。该支票的权利消灭时间为2010年3月17日起。( )
根据《票据法》,在票据背书过程中,不应出现重复背书,否则视为无效背书。
客户前往柜面申请签约/修改/解约自助账单,营业部主任或主办柜员有根据客户申请办理自助账单签约,审核客户提供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以及保管好相关签约资料的职责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诉资料,投诉资料留存时间自投诉办结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性评估其对金融消费者的适合度,合理划分金融产品和服务风险等级以及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等级,将合适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提供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