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业主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物资等单位、部门开展设计量、领用量、结算量“三量”核查工作,确保“三量”核查一致。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以工程结算进度第一为前提,结算进度不满足公司规定时,省级公司应及时上报影响结算时效的原因,分析后处理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号),按照两年至少全覆盖一次所有管辖单位的要求,总部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省级公司的监督检查,省级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对各建设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对各项目部进行常态化检查与自查。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2020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号),各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推行造价精准管理,确保概算、预算满足精准管控合理区间,结算准确率95%。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2020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号),以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招标限价,作为变更、签证的唯一基准。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2020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号),严格执行《2020年输变电工程分部结算计划》(基建技经〔2020〕2号),工期超过一年的输变电工程全面实施,确保分部结算实施率100%。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2020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号),各单位应全面落实公司关于工程结算、决算相关管理规范,在工程结算审批完成后10日内将结算资料及时移交财务部门。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2020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号),进一步加强建设周期过长(长期挂账在建)工程治理。建立季度统计常态化机制,针对投资计划已下达两年及以上超期在建工程,各省公司应每季度统计,形成台账。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2020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号),造价现场标准化实施率要实现100%,确保全部开工、在建工程均严格落实到位。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2020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号),各单位应加强应用公司“造价管理重点提示清单”(2019年版),强化底线、红线意识,加强防疫费用、国家资金投资工程等重点费用规范管理,杜绝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号),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农民工代扣、代缴部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直接负责。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号),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其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周期,及时足额支付。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号),工程竣工、农民工退场后60日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 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完成本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发放。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号),农民工工资可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或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号),施工总承包、施工分包等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