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在()以上,或者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的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煤矿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
煤矿或其上级公司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 )的是重大事故隐患。
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以上的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应()排查事故隐患。
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属于“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重大事故隐患。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或者采用倾斜长壁布置,大巷未超前至少( )个区段构成通风系统即开掘其他巷道的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 )个的是重大事故隐患。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检验和验证数据造假的是重大事故隐患。
对导致事故隐患产生的()要进行汇总分类和危险程度评估,制定预防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作业人员,预防事故隐患产生。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上的缺陷是导致事故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