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按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拘留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7日内提出。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