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车辆出现OBU损坏或ETC卡损坏的收费员输入车牌入口时间(如客户可提供)发起( )查询与客户核实入口信息和通行介质后请求计费服务。
ETC车辆驶离出口车道时,系统通过读取OBU和ETC卡内的信息,对ETC卡进行( )并在出口车道显示金额。
ETC单卡客户,ETC卡仅作支付使用,不作为( )使用,入出口均按非ETC车辆处理,不享受ETC优惠。
ETC通行有效性查验不通过或交易失败的,准确录入车辆车牌、车型等信息,发放( )放行。
OBU和ETC卡内已成功写入入口信息的,不应再发放( )卡造成重复扣费。
车道发放CPC卡:一定要确认CPC卡领取到( )才能进行发放。
车道发现坏卡,收费员上交( ),由收费站进行初步检测。
车道业务要求中规定入口车道应采取措施确保领用CPC卡的ETC车辆OBU和ETC卡内无( )。
出口车道收到纸质通行券后,应核实实际车牌、车型信息与纸质通行券上的( )是否一致。收费员按照核实过的实际入口信息、车牌、车型、车种发起计费请求,并根据获取到的计费信息进行收费。
从( )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对临时车牌车辆,收费员应人工核对后手工输入车辆号牌全牌照和车型信息,发放( )。
对于( )发放纸质通行券的路段,将定期进行全省通报。
对于收费车辆通行费应收未收、长短款等情况由( )负责。对于免费车辆应免未免收取通行费的由收费方负责处理。
对于同一辆车ETC已成功交易扣款、未抬杆放行转人工处理的,系统提示ETC卡( )的应予以放行,不得再次刷ETC卡重复扣费或通过现金及移动支付等其他方式重复收取通行费。
高速公路收费工作应坚“( )”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