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和管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____)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____)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____)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确保能源安全,制定本办法。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加强()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在用电环节实施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推动电力系统安全降碳、提效降耗。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在用电环节实施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推动电力系统安全降碳、提效降耗。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在用电环节实施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推动电力系统()、()。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四条电力需求侧管理应贯彻落实()、()的基本国策,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能源电力安全底线。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四条电力需求侧管理应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统筹()和(),守牢能源电力安全底线。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四条电力需求侧管理应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底线。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五条()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级能源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和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六条()、()、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电力相关行业组织等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其中,电网企业包括省级及以上电网企业、其他地方电网企业以及增量配电网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包括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
9.《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六条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其中,电网企业包括省级及以上电网企业、其他地方电网企业以及增量配电网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包括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