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互联网、通讯工具、媒体、自媒体以及论坛、讲座等其他方式,散布谣言或发布不良信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对企业形象造成损害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1.0分)
未经批准,员工私自与企业外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单位提出,仍拒不改正的,予以撤职。(1.0分)
对承包商发生事故、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应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情节及其责任轻重,予以相应处理。(1.0分)
受到诫勉的,保留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1.0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散布有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论,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1.0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1.0分)
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 )(1.0分)
为谋取不当利益买卖涉密载体、涉密信息和内部资料的,予以记大过。(1.0分)
《政务处分法》第八条规定了各类政务处分的期间。因此,对违法的公职人员,最终确定的政务处分期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间。( )(1.0分)
在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处分的,按照处分重的进行执行。(1.0分)
员工因违规造成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财产损失,依照有关规定或协议进行经济损失赔偿。(1.0分)
有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处理的员工,在处理决定作出前已经离职或退休的,将给予处分。(1.0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称降级,是指降低薪酬待遇等级。(1.0分)
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