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管理办法》Q/CSG2232003-2022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按期换届,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2012年)规定: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2012年)规定: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非工作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
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2012年)规定: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2012年)规定: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益。
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2012年)规定: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2022年)规定: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2022年)规定: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管理办法》Q/CSG2232003-2022规定: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代会同意视情况可以变更或撤销。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管理办法》Q/CSG2232003-2022规定:职工代表行使审议建议权,是在审议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管理办法》Q/CSG2232003-2022规定:职工代表行使审议通过权,是在审议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2022年)规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工,没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的权力。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管理办法》Q/CSG2232003-2022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可以在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团(组)会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但没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2022年)规定:企业工会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内容的需要,邀请一些未当选的企业领导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