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桂工发〔2022〕13号,同一类别竞赛中,针对同一群体、同一赛项的竞赛项目,每年可以重复举办。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桂工发〔2022〕13号,竞赛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禁以竞赛名义进行收费等非法盈利活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细则》(Q/CSG2233005-2021),公司各专业部门是合理化建议的归口管理部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细则》(Q/CSG2233005-2021),对于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清晰或不具备采纳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应及时与建议提出人进行沟通反馈。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规定: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5天产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规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或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规定: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
依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2019年)规定:有女会员15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5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依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2019年)规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依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2019年)规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不应计入劳动时间。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信箱管理细则》(Q/CSG2233011-2021),信件受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严守企业秘密,保护发信人的合法权益。( )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信箱管理细则》(Q/CSG2233011-2021),发信人建议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箱或电话);信件内容应阐明事实、理由和请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属于合理化建议的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信箱管理细则》(Q/CSG2233011-2021),相关部门或分、子公司工会及受理单位在收到信件办理通知后,对一般性问题应在2周内办理答复,复杂性问题应在30日内办理答复。必要时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