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由()审批后,方可进行。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巷道顶部和支架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次。
《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一条规定: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煤矿应有()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一条规定: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
《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冲击地压煤层,巷道支护严禁采用()。
《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二条规定:开采严重冲击地压煤层时,在采空区不得留有()。
《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二条规定:井下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煤层中。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举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的罚款。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应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要求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