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煤炭()许可证的矿(井)为单位。
《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四条规定: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M,再砌封墙。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规定:靠近掘进工作面()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采煤工作面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
当断层处的顶板特别破碎,用锚杆锚固效果不佳时,可采用()。
采煤工作面煤壁一旦有片帮,应掏梁窝()支护,防止冒顶。
《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七条规定:综采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支架必须保持()。
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M及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
采煤工作面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MM。
采煤工作面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
冲击地压煤层应当严格按顺序开采,不得留孤岛()。
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
采用()管理顶板时,支架(柱)应当有足够的支护强度,采空区中所有支柱必须回净。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