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理财产品未成立,将适当扣减客户理财本金。
分红不属于理财产品收益一部分,是客户额外获得超过产品收益的部分。
私募理财产品的销售文件中应约定不少于四十八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并载明投资者在投资冷静期内的权利。在投资冷静期内,如果投资者改变决定,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销售理财产品可以通过提供抽奖、回扣、馈赠实物、代金权益及金融产品等促销。
可以向任何客户宣传销售私募理财产品。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客户通过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进行自主购买理财产品的,应向营业网点进行“双录”信息的采集。( )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代销理财产品宣传资料首页要在显著位置标明合作机构名称,并包含以下文字声明:“本产品由XX机构(合作机构)发行与管理,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由代销机构负责”。( )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机构的自有资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应归入银行自有财产。( )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可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 )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商业银行为了更好的销售理财产品,可以使用“安全、有保障、高收益”等描述字眼。( )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在未与投资者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可以视为向投资者进行了信息披露。( )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拆分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