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根据其事迹和贡献,分别给予相关表彰或者奖励。( )
鼓励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法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会。见义勇为基金会是依法自愿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依据各自章程做好有关各自。( )
《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的《关于明确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程序的通知》(浙公办【2009】89号)与《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同时适用。( )
浙江省公安厅以往相关规定与《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不一致的,按《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
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及丧葬费等费用,由行为发生地县(市、区)公安机关监督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及时支付。( )
无加害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确实无力支付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后仍不足以支付的,有关费用由见义勇为行为人自己解决。( )
复核期间,当事人书面提出撤回复核申请的,复核机关可以终止复核,并在五日内向当事人和原确认机关送达《终止复核决定书》。( )
警察乙在上班时救助火灾,该行为不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
除各级人民政府外,其他单位或社会组织都不可以对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奖金和给予其他奖励。( )
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的,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书面或口头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有关费用。( )
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内,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是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的主管部门。( )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的法律审核。( )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可以向公安机关举荐见义勇为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