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违章指挥行为表现之五:对劳动安全等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已发出停止使用通知单的设备、设施,未消除隐患就擅自安排使用。()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人员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违章指挥行为表现之六: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时,仍不重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放任自流。()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违章指挥行为表现之七: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时,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督促制定安全措施,不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不执行安全措施。()
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造成事故的领导者负领导责任。()
违章指挥行为表现之八:发生工伤事故后,不按照业务、责任和“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尤其是不从管理和技术上查找原因,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溜煤眼可兼作风眼使用。()
违章指挥行为表现之九:设备安装不按照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检查、验收、移交;对在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尚未解决就允许擅自投入使用。()
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使用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违章指挥行为表现之十:在有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失灵的设备上,强行安排生产任务,对特种设备不按规定进行购置、安装和使用,在使用中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安设安全防护装置,缺损时仍安排生产。()
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违章指挥行为表现之十一:对建筑安装工程,不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放任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