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并负责组织实施。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对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其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属于()风险的,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采取限制或者禁止人员进入、定期巡查检查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单位负责人()制度,定期公布带班计划并接受从业人员监督。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常驻协作单位入驻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作业活动、有关人员从业资格、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检查。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挖掘、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有毒有害、以及临近油气管道等危险作业时,要指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并对受托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发生()以上等级事故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等情形的,及时启动约谈程序。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在()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适当减少对其安全生产检查的频次。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公布。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每()对所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内向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