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养路机械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停车后立即组织人员设置防护、防溜措施;造成铁路基础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将损坏情况一并上报。
当火势蔓延危及其他车辆安全时,将其他车辆与着火车辆分离,安全距离应不少于20m;对区间内遗留的车辆,应按规定采取防溜、防护措施。
大型养路机械在作业或运行途中发生脱轨后,应遵循“先通后修、无碍邻线”的基本原则,在具备条件时应积极自救起复并撤离线路,确保线路尽快开通。
发现车辆出现异响、异常振动或其他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工作装置联锁报警信号;疑似部件脱落时,应果断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向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报告。
如发现部件脱落,立即安排人员对残存部位进行拆除或加固处理;脱落部件应及时安排人员寻找,找到后立即采取确保不影响行车的措施,并同步通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检查相关区段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