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
小写金额“¥107,000.53”,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盖章。( )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账号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
划线支票是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 )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银行不予受理。( )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5千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
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专用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按月计算期限的,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
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或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办理托收承付时,属于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