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额为10万元。
客户需要在我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才可办理代发工资等代付业务。
办理信用卡销户溢缴款实时转出需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点申请办理,且需先申请贷记卡销户。
单位客户在我行多家营业机构开立账户的,如要办理询证函业务需分别向各家开户机构询证。
客户申请电子银行的额度超过我行规定的限额范围,管户客户经理需做好尽职调查,并提起OA工作流审批,日累计限额500万元的须机构负责人审批。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浙民泰银办发〔2023〕721号),已注销电子银行业务和因质量问题更换的USB-KEY须进行回收并由柜面人员恢复初始值,交由网点指定人员入库保管。
若客户未在预约开户阶段选号或未通过预约开户渠道进行开户申请的,柜面人员征询客户需求后,可在柜面交易系统单位开户交易操作选号;对于移动PAD进行上门开户的单位结算账户,客户若未在预约开户阶段完成意向号码选择则后续无法进行选号。
某客户在手机银行端发起业务申请但被系统认定为异常交易时,须在24小时内拨打我行客服热线95343,或者发起远程视频服务进行处理;若24小时内客户未进行核实,或核实到该笔转账确有风险,则该笔交易将被拒绝。
目前,对于已实现智能授权的交易,柜面人员应通过交易内嵌的小警察进行人脸识别,柜面交易系统将人脸识别结果发送至集中授权系统,同时,柜面人员需拍摄“客户照”上传影像后等待智能授权。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自助设备动态密码锁管理》(浙民泰银办发〔2021〕478号),锁具操作岗根据计划执行开锁,每日开锁时间为7:00-19:00,每日开锁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已签约个人电子银行的客户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借记卡至我行任一网点进行签约注销;已签约企业电子银行的客户须携带有效证件原件至开户行进行签约注销。
因业务需要临时出库抵(质)押物品的,申请人向信贷部门提出申请后,放款员在信贷系统发起抵(质)押临时出库申请后,将抵(质)押物出入库通知书连同客户的申请材料逐级提交营业经理、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企业法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时,开户网点需要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并录制开户意核实视频作为开户资料一同保管。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浙民泰银办发〔2023〕719号),已满一年的单位不动户账户需转久悬未取的,由各分支行自行识别并确定转久悬未取账户清单,在认定日内统一转入;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满二年的银行结算账户每年进行转收益处理。
境外有关部门以涉及恐怖活动为由,要求冻结相关资产、提供客户身份信息及交易信息的,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并将资产数额、权属、位置、交易信息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市、县国家安全机关,同时抄报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