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浙民泰银办发〔2021〕633号)规定,若柜员办理业务中因打印机故障、系统信号中断等原因,凭证不能打印,则经办人员采用手工抄写时需摘录流水信息,注明原因,并换人审核。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浙民泰银办发〔2011〕496号),注册验资账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关于“010201-客户信息开立/修改”,如涉及个人信息内部修改,需上传营业经理审批表影像至“营业经理审批表目录树名下”,并上传其他资料影像至“其他资料目录树名下”作为内部修改依据;业务接收后智能授权将会转人工审核。
经办柜员办理密码挂失业务时,交易界面中“凭证遗失”选项中选“否”,则无须在申请集中授权时上传凭证影像。
银行内部降低客户网银限额时,柜面人员在操作“020001-综合签约”等交易码时,柜面操作人员对交易界面中的“经办人姓名”字段信息应录入为“内部调整”,“经办人证件类型”录入为“其他”,“经办人证件号码”录入为“OA流水号”。
智能授权对业务涉及所需拍摄的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如“护照、通行证、外国人居住证、申请书、协议书、审批表”等,拍摄上传的影像需单独拍摄,不能合并拍摄。拍摄时尽量不要倾斜、不要颠倒,拍摄的裁剪方式应选择手动寻边纠偏方式,保证影像上的图片、文字、数字清晰可见。
当客户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工作单位时,单位地址应录入“无”或者不录。若不录的,应先点击“单位地址”,再点击“地区选项”选择“-”即可;若选择录“无”字,在“地区选项”选择“-”后,再在“详细地址”栏录入“无”即可。
授权业务被授权员拒绝后,经办柜员未及时查看拒绝原因而关闭交易的,造成业务拒绝原因不清楚的,应直接打电话至后台处理中心咨询拒绝原因。
办理凭证更换业务时,当“换卡方式”选择“直接销卡”时,无需上传卡影像;当“换卡方式”选择“换卡申请、或到期换卡”时,需上传卡影像。
对于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抵押登记的,系统打印的电子登记证明作为抵押物入库保管,如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应收账款初始证明等,办理入库时须在“押品文件入库单”注明抵押登记为线上办理。
首次办理我行个人电子银行免收二代UK、蓝牙UK工本费;首次办理我行企业电子银行免收二代UK或蓝牙UK费用工本费。
个人银行账户连续24个月未发生资金收付且账户余额小于100元的,系统自动将其转为不动户。
若某一机构在某日21:30确需登录柜面交易系统操作,应在当日16:30前报备至总行运营管理部,并完成影像扫描存档;同时报备信息科技部。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对账管理办法》(浙民泰银办发〔2024〕161号)规定,高风险账户对账回收率要求达到100%,重点账户对账回收率要求达到100%,低风险账户对账回收率要求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