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浙民泰银办发〔2021〕930号),智能柜员机设备操作员和尾箱管理员每周需对智能柜员机至少清机1次。
手机号码联网核查授权书是针对企业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的授权行为,故仅需被核查人签字即可,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结果是我行审核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等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依据,对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或有其他异常的,应拒绝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对账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超过对账时间未反馈对账结果或者核对结果不一致的,分支行需查明原因,并有权在核对一致前限制企业账户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账户支付业务、停止账户收付款业务等措施。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的,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法定节假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日终系统自动发起银承批量扣款。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票样与纸币清分设备参数管理操作规程》规定,清分设备首次投入使用前,营业机构应使用成套票样检测其挑剔不宜流通人民币性能,检测未通过不得投入使用。
移动营销所涉及的机具,包括PAD、密码键盘、背夹等,应视同重要机具由支行客户经理保管或由支行统一实施管理。
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5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柜面交易系统中,操作员休假7天(含)以上、调离机构网点或工作岗位变动,营业网点应及时提出删除权限申请。
已经我行面对面核实身份且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者影像等资料的个人在开立II、III类户时,如个人身份证件未发生变化的,可复用已有留存资料,不需重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者影像等。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询证函业务操作规程》(浙民泰银办发〔2022〕151号),采用纸质询证函进行函证的,询证信息和回函信息必须采用手工填写方式。
预留印鉴卡一式两联,第一联分行留存,由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制定专人建册保管;第二联支行留存,由支行印鉴卡保管员建册保管。
若客户信息9要素缺失或无效,对身份证件有效期未登记或登记错误、国籍为空、户籍地址未登记等可以通过开户资料获取的信息,需逐户核对并经营业经理审批后进行内部修改,无需联系客户。
营业机构为客户开立的银行账户被用于赌博的,由开户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浙江省内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浙民泰银办发〔2020〕476号),银行网点原则上不得为客户办理未预约的大额现金取款业务和超预约金额的大额现金取款业务;经向取款人核实取款用途、评估属于日常性现金提取业务的,在营业网点库存现金充足的情况下,经营业经理审批同意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