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章仅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使用,不得代替行政用章。用于对外签发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单位定期/通知存款证实书、以及办理验资(增资)证明、假币收缴和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函件及其它按照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需要加盖业务公章的重要单证或报表等。
转入不动户的银行结算账户,按原存款品种、周期计付和结算利息;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的银行结算账户,不再计付利息。
客户办理凭证、印鉴挂失后,若在进行挂失后续处理前找到原存单(折)、借记卡、预留印鉴的印章,可至我行任意机构申请撤销挂失。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原则上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使用其他名称的应由开户单位出具申请书。
保管ATM钱箱钥匙、密码棒是ATM操作管理员的职责。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原则上与质押存单到期日为同一天。若为多张存单共同质押的,到期日不得超过最早到期的存单到期日。
我行电子银行数字证书密码在错误输入6次后自动锁定;登录密码采用数字及字母相结合的格式,在错误输入5次后自动锁定。
军人、武装警察可持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开户业务。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运营远程授权及集中作业管理办法》(浙民泰银办发〔2024〕309号)规定,凭证出售、现金出入库等业务若无法完整拍全实物的,可不用拍摄实物影像,但需在业务提交前由业务复核人员换人对事物进行复核,系统自动将复核人员信息传至集中授权平台。
各营业机构在办理规定业务进行联网核查时,若发现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中一项或多项核对不一致且能够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时,各营业机构应拒绝为该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各营业机构从人行发行库或同业领入的加盖“已清分”标识的钱捆,可不再经清分机清点现金管库员直接调拨给临柜人员使用。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权机关因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民事案件除外),要求营业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或扣划的,如通知书涉及“办案需要”、“侦查犯罪需要”、“犯罪嫌疑人”等内容,营业机构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并留存识别记录。
在我行营业机构和直销银行开立的Ⅱ类户均可办理贷款和贷款还款业务,但Ⅱ类户不得透支。发放贷款和贷款资金归还,不受转账限额规定。
口头挂失指客户因遗失存折(单)、借记卡、预留印鉴而办理的临时性挂失。
单位账户预留印鉴卡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的经办人员亲自加盖,个人账户预留印鉴卡须由存款人本人亲自加盖,各营业机构需对预留印鉴的留取印模过程拍照或视频留存,并将留取的资料放于开户资料中专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