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企业存款人查询密码遗失的,可以向一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重置。
(总行)开户银行应按与企业签订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和有关规章制度与企业核对账务,对账频率应不低于每半年一次。
(总行)尽职调查双人原则,与我行存在业务合作的,业务人员为由支行行长室安排一名外勤人员参与。
(总行)调查人员应恪尽职责,严格按要求办理,对调查全过程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总行)单位客户申请办理同一自然人作为授权代理人办理五个(含)以上单位的账户业务的,开户银行应按照本规范实行尽职调查,强化审核措施。
(总行)人行账管系统中,企业账户撤销业务,对于原因选择“关闭、撤并、解散”,对企业无其他影响。
(总行)人行账管系统中,临时户的销户,原因不能选择转户。
(总行)密码重置必须有企业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审核企业相关资料。严禁网点私自办理密码重置业务,此行为涉及违法,人行及总分行会严肃处理。
(总行)网点对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各类信息的录入必须完整、准确。因我行录入问题,导致企业需要进行变更或销户重开;或因我行录入问题导致企业发生多头开户的,人行将下发差错通知并严肃处罚。
(总行)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以后,银行就要全面独立承担账户管理的责任,担负账户合规、合法的主体责任更加明确。
(总行)法人证件种类为“二代身份证”,用以获取的法人证件信息对法人做人脸识别,识别未通过的可先进行录音录像,过后重新进行人脸识别。
(总行)柜面人员通过查询国家工商部门对外公示信息,核实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单位经营状态处于“停业、清算、注销”等非正常状态、以及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目前不受影响,仍然可为其开立账户。
(总行)对于通过江苏银行网银预填单办理的基本户开户业务,总行集中作业中心录入客户和账户信息,并将新开账号推送至营业机构,不再进行外呼环节。
(总行)备案完成后人行账管系统打印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需重打或复印一份,作为网点账户资料留存。
(总行)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时,网点复核人员对备案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即可,无需复核人员在开户、变更、撤销申请书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