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轨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头盔和护目镜。
锯轨机前后不得站人,周围人员应在远离锯轨作业2m以外的安全地点。
更换基本轨,销点后,人员、机具要及时撤出护网。
维修项目按组织方式分为应纳入天窗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作业。()
天窗点外上道作业严禁使用齿条压机,天窗点外上道检查作业不得携带起、拨道器等机具。( )
天窗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
维修作业方案由维修负责人组织编制。( )
编制施工作业方案前,应开展现场调查,确认设备现状、作业及行车条件等。()
营业线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均应编制作业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 )
施工(维修)作业不得擅自扩大作业内容和范围。对天窗时间、作业方式、行车组织变化和作业计划变更、临时增减作业组及变更防护员、施工(维修)负责人等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严控变化风险。
施工(维修)作业应召开点前布置会和点后考核会。
施工(维修)负责人不得临时更换,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须安排同级别及以上且掌握该施工(维修)方案的专业人员担任,具体更换时机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 )
安全监督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施工流程及安全控制措施,及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已纳入LKJ基础数据的长期限制慢行地段,不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 )
现场防护员应根据作业现场地形条件、列车运行特点、作业人员和机具布置等情况确定站位及移动路径,并做好自身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