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发动车组列车时,不迟于列车到达前( )min开放进站(进路)信号,不迟于列车出发前1min开放出站(进路)信号。
接发动车组列车时,不迟于列车到达前3min开放进站(进路)信号,不迟于列车出发前( )min开放出站(进路)信号。
出站(进路)信号机显示允许运行的信号但机车信号无法接码(车站固定无码股道除外)时,司机报告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确认信号开放正确后通知司机,司机确认具备动车条件后,(动车组按目视模式)向前移动不少于( )m。
尽头线停留机车车辆时,原则上与车挡保持( ) m以上距离。
在分散自律控制下(车站操作方式除外),因设备故障需要封锁线路时,由( )负责对站内股道或区间施行“封锁”操作。
CTCS-2级区段,列车调度员设置列控限速的时机:( )应在本站办理动车组接车进路及限速站的后方站办理动车组接(发)车进路前发送。
时速300~350 公里动车组在时速250 公里及以下速度级客运专线、客货共线铁路或普速铁路运行时需采取( )运行措施。
动车组列车需以( )模式越过两线汇合为一线方向的线路所通过信号机的前一架信号机时,列车调度员在通知司机允许运行前必须准备好该动车组列车在线路所的通过进路。
高速铁路常态点灯的车站(线路所)向衔接的高速铁路车站(线路所)正方向发出动车组列车以外的列车、按LKJ控车的动车组列车、列控车载设备故障的动车组列车且该区间设区间信号标志牌时,须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并确认( )空闲。
办理动车组越出站界调车,只准开放列车信号办理进、出站。出站时司机采用 CTCS-2( )模式(开放出站引导信号时采用引导模式),进站按CTCS-2调车或目视模式。
当日接发首列动车组列车前,车站安排人员对到发线上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进行检查,其后每间隔( )小时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按规定派人看守时除外)。
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在车站信、联、闭设备良好的前提下,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应开放调车信号(未设调车信号的车站,可开放出站信号)锁闭进路,路用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仍为( )。
办理动车组越出站界调车,只准开放列车信号办理进、出站。出站时司机采用 CTCS-2部分监控模式(开放出站引导信号时采用引导模式),进站按CTCS-2调车或( )模式。
路用列车需跨线路所作业时,在将线路所道岔置于开通作业线路的位置并单独锁闭的情况下,列车调度员方发布封闭线路所合并区间的调度命令,准许列车司机凭调度命令越过关闭的线路所通过信号机。( )前,禁止扳动线路所道岔。
确认列车由机务部门安排司机、车辆部门安排随车机械师担当乘务。( )专业人员担当确认列车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