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应当设立( )专篇,详细分析原因并全文发布。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 ),将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 ),负责调查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罚款。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吊销机构相应资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 )的罚款。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自( )起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某建筑施工单位有从业人员45人,需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变更的,应当先进行( ),制定风险控制方案。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撤离作业场所。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 ),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由事故发生地( )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处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未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投入必需的资金,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 ),并对受托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