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与风管、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2米以上距离。
电气设备着火时, 应首先切断其电源, 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禁止在井下充电硐室以外地点对电池(组)进行更换和维修,本安设备中电池(组)和限流器件通过浇封或者密闭封装构成一个整体替换的组件除外。
钢丝绳单轨吊车运行巷道坡度不得大于20°。
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刮板输送机、 液压支架在工作面应保持直线, 煤壁与溜槽之间的矸石、 煤应清理干净, 为推移创造条件。
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度。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并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
矿井应当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点标高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所有人员。
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
矿井重要泵房应建有一个水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