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简述收养的概念与特征。
简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简答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规定。
简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人身关系内容的规定。
简答结婚的实质条件。
某日,8岁的甲与12岁的乙一起到所住的12层楼顶平台玩耍。玩耍过程中,甲捡起散落的砖头往下扔,乙阻止甲,但甲不听劝阻,继续扔。此时,丙骑自行车路过此地,甲扔下的砖头恰巧砸中其头部,致使其受伤昏迷。路人见状,立即将其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丙于次日死亡。问: (1)本案的侵权人是谁?为什么? (2)本案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孙秀英与16周岁的刘毅是养母与养子的关系。孙秀英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位于市区临街,一直闲置。刘毅得知同学的哥哥陈志欲租用临街房开设小卖部,便主动将闲置房出租给他。刘毅未经养母同意,擅自与陈志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500元,租期5年。随后,陈志请来装修工人拆改房屋,装修店面。孙秀英得知后,立即向陈志提出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陈志对房屋恢复原状,而陈志置之不理。孙秀英诉至人民法院。问: (1)刘毅与陈志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孙秀英是否有权要求陈志立即停工、恢复原状?为什么?
某日,张女士乘坐一辆无人售票公交车去上班。当时车上很拥挤,张女士只好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当汽车驶离车站约20米处时,驾驶员甲见有乘客招手要上车,在未提醒张女士注意的情况下打开了车门。张女士为避免被甩出车外,情急之下抓住了站在她身边的乘客乙,致使乙肩上的背包滑落,包中的数码相机摔坏。乙要求张女士赔偿。张女士认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甲的过错引起的,应由甲来赔偿。问: (1)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为什么? (2)乘客乙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为什么?
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死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问: (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
简答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简述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10分)
试论法人的法律特征及成立条件。
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死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问: (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