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划定保护区。
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制定和调整按照轨道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在车站客流量多的位置公布首末班车时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示意图、进出站指示、换乘指示和票价信息。
乘客及其他人员因违法违规行为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运营单位调整运行图严重影响服务质量的,应当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说明理由。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乘客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定期对运营单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评,考评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布。
开通运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运营单位提供保护区平面图,并在具备条件的保护区设置提示或者警示标志。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使用高架线路桥下空间不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并预留高架线路桥梁设施日常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条件。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不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站厅层不应设置妨碍安全疏散的非运营设施。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10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组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方可依法办理初期运营手续。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的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