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所辖路段的特点,建立详细的路况调查、检测和评定管理工作办法。
养护工程计划编制应优先安排严重影响公众安全通行的,技术状况差、明显影响高速公路整体服务水平的,以及具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项目。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鼓励选择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应经相关单位组织审查批复后,方可使用。原则上每年10月底前完成设计文件批复。
养护工程施工前,高管中心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要求,组织对交通保障、养护安全作业方案进行审查,并按养护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报批。
建立养护管理信用评价机制。高管中心应制订所辖路段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咨询单位进行考核,统一纳入省级信用评价管理平台。
养护巡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病害,它是日常维修保养(小修)工作的基础,是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养护计划的依据。( )
特殊巡查主要是在暴雨、大风、大雾、冰雪、高温等灾害性气候时进行的巡查。( )
管理单位必须依据部颁《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对所辖路段进行检查。( )
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桥梁养护监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
桥梁养护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分为养护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 )
日常巡查应每天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 )
省厅高管局、运营管理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和养护施工单位均应设置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
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组织,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安排定期或特殊检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尽快安排专项工程,经批准后进行维修。( )
高速公路养护附属设施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通道)。
高速公路养护主要设施包括: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供配电、照明、通信、监控、收费)、房建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