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定期巡查不低于2次/周,巡查内容符合《公路路基养护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桥梁定期巡查不低于1次/月、涵洞、通道定期巡查不低于2次/月,巡查内容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相关规定,隧道定期巡查不低于1次/月,巡查内容符合《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规定。
集中更换或新设标志标牌、防眩板、隔音屏、隔离栅等属于专项养护。
公路突发损毁的抢通、保通、抢修属于应急养护。
专项巡查是在日常巡查和定期巡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病害,进行较为细致的检查,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之前的补充调查。专项巡查以徒步为主,使用仪器检测。
养护工程按照目的和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和专项养护。
桥梁涵洞加固、病害修复属于专项养护。
除应急养护外,其他养护工程应按照前期工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程序组织实施。
高管中心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顶层设计,制定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目标和养护管理规划。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范围包括主要设施和附属设施。主要设施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通道);附属设施包括: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供配电、照明、通信、监控、收费)、房建设施等。
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养护施工单位处理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养护工程,并做好防汛、除雪防灾等所需物资储备。
养护工程资金仅可以使用以下6个范围: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养护决策咨询、养护工程设计、养护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监理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
养护经费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通行费收入的8%。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包括日常养护和专项工程。
运营管理单位负责行业监管单位做好路网监测和评价工作。
日常巡查每日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