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灾区瓦斯时,应当撤出排放混合风流经过巷道的所有人员,以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回风井口3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监视。
突出引起火灾时,应当采用综合灭火或者惰性气体灭火。突出引起回风井口瓦斯燃烧的,应当采取控制风量的措施。
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矿山救援队应当派一个小队从回风侧、另一个小队从进风侧进入事故地点抢救人员。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对灾区采取停电和撤人措施,在按规定排出瓦斯后,方可恢复送电。
采空区或者巷道冒落带发生火灾,应当保持通风系统稳定,检查与火区相连的通道,防止瓦斯涌入火区。
工作面进风巷着火,为抢救人员和控制火势,可以进行局部反风或者减少风量,减少风量时防止灾区缺氧和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局部通风机已经停止运转,且无需抢救人员的,无论火源位于何处,均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不得进入直接灭火。
倾斜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且甲烷浓度不超过3%时,在加强通风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灭火;甲烷浓度超过 3%时,应急救援人员立即撤离,并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
水平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且甲烷浓度不超过2%的,在通风的前提下直接灭火,灭火后检查和处置阴燃火点,防止复燃。
架线式电机车巷道发生火灾,先切断电源,并将线路接地,接地点在可见范围内。
在倾斜巷道从上向下灭火时,防止冒落岩石和燃烧物掉落伤人。
蓄电池机车充电硐室着火的,切断电源,停止充电,加强通风并及时运出蓄电池。
着火硐室位于矿井总进风道的,进行反风或者风流短路。
处置进风井筒火灾,为防止火灾气体侵入井下巷道,可以采取反风或者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
严禁进入烟雾弥漫至能见度小于2米的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