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援队应当根据服务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明确列出处置各类事故需要携带的救援装备。
均压灭火是指采用封闭火区、火区均压、向火区灌注泥浆或者注入惰性气体等多种灭火措施配合使用的灭火方法。
被困人员所在地点高于透水后水位的,可以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建立通信联系;被困人员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的,不得打钻,防止钻孔泄压扩大灾情。
气体分析化验室应当保持室内整洁,温度在 15 至 20 摄氏度之间,严禁使用明火。
探查过程中发现遇险人员较多时,应第一时间联系井下基地,派遣待机小队一同完成伤员搜救任务,待人员集中至井下基地时,一同升井,送往医院。
矿山救援队完成救援任务后,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可以返回驻地。
救援小队进入矿井灾区探察或者救援,应急救援人员不得少于9人,应当携带灾区探察基本装备及其他必要装备。
抢救长时间被困遇险人员,请专业医护人员配合,运送时采取护目措施,避免灯光和井口外光线直射遇险人员眼睛。
矿山救援队参加矿井坠罐事故救援搜救时注意观察井筒上部是否有物品坠落危险,必要时在井筒上部断面安设防护盖板,保障救援安全
井下巷道内温度超过40摄氏度的,控制佩用氧气呼吸器持续作业时间;温度超过45摄氏度的,不得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抢救人员时严格限制持续作业时间。
抢救昏迷伤员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使伤员平卧或者两头均抬高约10度;解松衣扣,清除呼吸道内的异物;可以采用刺、按人中等穴位,促其苏醒。
反风10分钟后,经测定风量达到正常风量的30%,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机构。
排放时,进入排放巷道的人员佩用氧气呼吸器,派专人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采取控制风流排放方法,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2.0%。
排水后进行探察或者抢救人员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和底板塌陷。
清理突出的煤矸时,采取防止冒顶片帮、瓦斯超限及再次发生突出的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