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非强制性报告事件时,在48小时内通知负责单位。
岗位培训内容按照医院护理部制定的年度《新护士培训、考核与准入方案》要求执行,时长至少2月。
岗位培训结束后,科室组织对新护士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独立上岗。
临床护理教师包括负责带教实习生、进修生、轮转生、研究生、专科护士的教师。
实习生临床护理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来院工作时间≥3年。
进修生及轮转生临床护理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临床护理教师在带教过程中应对学员出现的护理问题负主要责任。
连续三次教学评价差或被投诉,经查属实者应取消临床护理教师资格
临床教师按照科室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工作,承担授课任务,指导学员参加临床护理工作,参与教学评价,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临床教学水平。
护士长要保持与患者及家属的有效沟通,每月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并做好记录。
对于昏迷或精神障碍病人,若家属不同意保护性约束可强制性进行约束。
对于入院评估时已经存在护理问题的患者,可不记录护理问题的具体情况和采取的护理措施
当患者病情变化、手术、特殊检查、治疗及用药等可能存在风险时,应及时评估。
各护理单元应当制定专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确保全员掌握。
新护士包括聘用、分配来院工作的护士。